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2023年4月3日,青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青溪中队中队长虎某带领中队民辅警在青川县三锅镇路段开展路检路查。约11时许,您驾驶一辆川J65370红岩牌重型货车被青溪中队执勤民警依法查获,在检查的过程中发现川J65370满载砂石,执勤交警按照“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30%的(无其他情形)”依法进行处罚。
收到留言后,青溪中队民警第一时间与车主周某取得联系,经询问得知,您是他临时聘请的驾驶员,4月3日驾驶川J65370红岩牌重型货车被青溪中队执勤民警依法查获,当时被记1分、罚款200元,现已被辞退。经询问,由于您当时被辞退,一时冲动就在市长留言板块留言。现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自己的冲动行为表示歉意。
如您后期还有什么情况需要咨询,欢迎拨打电话:0839-720405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