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上班只有说上班好久转正式上班,没说离职要辞职信,每天上班12小时,对于任何一个工作都超时余工作时间,对工人是公平吗?离职后还有没有钱,我们实在是家里有事耽搁了,再者时间太长了身体受不了。后面也就没去了,离职后也没有人通知办理离职及辞职报告。他们就没有责任吗?难道我们打工人就这么难吗
网友:
您好!根据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用人单位目前实行每日工作八小时的工时制度,不存在员工每日上班12个小时的情况。关于您反应拖欠工资的问题。因您离职时未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未支付工资。经协调,用人单位同意您办理离职手续后支付工资。我局就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向用人单位进行宣讲,要求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如因生产需要员工加班,应与员工协商,并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我局已建议您及时到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如办理后未收到工资,请您及时与我局行政执法科联系。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企业用工的检查力度,督促其改正违法行为;加强法律法规宣讲;继续加强与属地政府和主管部门沟通,确保我县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