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好!
我是购买了宜宾市中农仓智慧农商城商铺的业主,被中农仓骗得太惨了,现反眏中农仓几个问题,请你们好好解决下。1:该开发商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交房,也并未发送延迟交房通知书,合同上约定3月交房,现在已经5月了,拿着业主的钱不干业主的事,也不提违约金的事。2:购买商铺至今开发商未给大家发票,难道想卷钱跑路,或者想偷税漏税?3:购买商铺时签订的商铺认购书上商铺价格与合同价格不符,认购书第三条:“客户所享受的优惠及前三年权益总收益将于签订《商品买卖合同》时从销售总价中抵扣。”网签合同居然与认购书上不一致,签合同时只管催我们签,看都不让看完,现在才发现商铺总价少了很大一部分,单价也调低了,三年权益是从哪里来的,市场一片荒凉,有那么高的租金?开发商表示已经招商招满了,但是现场根本没有几户商家,全是忽悠我们大家,还说什么江北市场等要搬过来,想把责任推给政府。他们是否构成售后包租行为?是否在期骗销售?希望政府解决我们的问题,避免几千户老百姓的血汗钱打水漂,也避免中农仓再去骗其他业主?
网民朋友:
您好!您于2023年5月19日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给市委书记留言反映的事项已收悉,经与你电话联系,现回复如下:
经了解,由于疫情等原因,导致该项目无法在2023年3月1日交付,我局已督促开发企业加快施工进度,争取尽早竣工交付,并向业主做好解释工作,同时要求开发企业主动与业主们协商解决延期交付违约金支付问题。对于发票问题,经与开发商核实,目前已可领取正式发票,您可携带身份证原件、合同原件以及全额房款收据等资料到售楼部财务处更换正式发票。对于认购书价格与合同价格不一致的问题,开发商表示,您《商铺认购协议书》上原销售总价为70024元,您享受开发公司优惠后的房款价格为50000元,与商品房合同上金额一致,您可拿认购协议书与商品房合同进行对比。同时,根据您的描述,无法判断开发商是否存在售后包租行为,我局已责令开发商规范销售行为。
感谢您对我区房地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其他疑问,请致电宜宾市叙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开发和保障股(0831—7822766)。
宜宾市叙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