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数次通过本平台反应,宜宾京东快递为我派送时,送货员受雇偷拍我全家照片通过微信传给雇主。宜宾市邮政管理局几次有回复,第一次回复到,对相关人员作离职处理,后又以京东快递的身份回复我,回复后,又觉得不妥,需要向我道歉,最后又回复到京东快递不属于邮政局管理,请问既然不属于邮政局管理,又为什么作出,要求相关人员离职的处理?京东快递究竟属于哪个部门管理?有没有人可以管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的通知》(国办发﹝2012﹞6号)精神,宜宾市邮政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邮政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邮政服务标准,研究拟订本地区邮政发展规划,监督管理本地区邮政市场(包括快递市场、邮政用品用具市场和集邮市场)以及邮政普遍服务和机要通信等特殊服务的实施,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统计等工作,保障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承办上级邮政管理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因此宜宾市邮政管理局监管范围是邮政快递业务,物流业务不属于我局监管范畴,而马先生购买物品通过物流渠道进行寄递。我局在上次回复中也提到了,出于帮助马先生解决问题的角度,我局主动协调进行处理。
主动协调进行处理,也就是说这不属于邮政局的职权范围,既然不属于职权范围,又有什么权利作出人员离职的处理,请问这是否属于职权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