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成都东部新区的壮溪镇的农村妇女,2003年结婚后一直在娘家租房子居住,没有跟父母居住一起,后来去户籍办分户,他们说冻结了分不开,再后来村上让我建了自己的房子,可是办不了房产证,后来爸妈因买了社保户口被下了,现在户口本上就剩下我哥一家人和我母女三人像我这样的情况能不能分户啊,拿着户口本女儿都,证明不了是我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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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目前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公安分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公通【2019】36号),【立户原则】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房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一套住房只能登记一户。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1、农村地区住房佐证材料:指已确权住房出具房屋所有权证;2、未确权有证住房出具农村宅基地(房屋)使用证或成都市村镇房屋所有权证、未拆迁无证住房由农村房屋主管部门进行核查。3、已安置但无证住房出具拆迁安置协议(协议遗失的由安置部门或街道、乡镇进行核查)。您称自己修建有独立合法稳定住房,所以您可以申请自行立户。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5月16日11时16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