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是内江市的人,户口在内江市,长期在简阳市居住生活工作,现突患重病,请问可以在长期居住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党组织关系所在地申请贫困边缘户或者低保吗?可以申请医疗救助吗?可以怎样办理?需要哪些资料?联系谁办理呢?
您的留言已转交给相关机构进行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
简阳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问政四川网络平台》群众留言的回复
女士:
您好,您来信咨询“医疗救助问题”的来信我局已收悉,现就您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成都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具有本市户籍的困难职工和城乡居民,并经相关部门认定的困难群众可以享受医疗救助。困难群众身份认定政策请咨询简阳市民政局。
2023年5月15日10点40分,我局工作人员已经电话联系当事人,并对医疗救助报销政策进行讲解,当事人表示满意。如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请拨打简阳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救助科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28-60392798。
特此回复。
简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15日
简阳市民政局
关于“问政四川、麻辣社区”诉求督办单(编号:3077497)的回复
简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
在收到“问政四川、麻辣社区”诉求督办单(编号:3077497)后,我局高度重视,赓即安排城乡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与留言人进行电话沟通,现就留言人反映的问题及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与留言人电话沟通了解到:留言人反映患重病对象叫邓继勇,男,现年26岁,未婚,内江市资中县明心寺镇人,患淋巴癌,患病前为简阳市人民医院检验科临聘人员,目前在四川省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留言人主要想咨询内江市户籍对象能不能向长期居住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党组织关系所在地申请贫困边缘户或者低保。
根据《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川民发〔2021〕180号)“第五章 (二)申请人户籍与经常居住地在省内不同市(州)的,申请人可凭居住证向经常居住地提出申请,经常居住地乡镇(街道)受理后进行调查核实并向户籍所在地反馈调查核实情况,由户籍所在地完成低保审核确认、资金发放等工作。”,建议其到户籍所在地申请低保,居住地镇(街道)将配合调查核实其家庭经济状况并反馈给其户籍所在地。
我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5月15日上午,就以上情况与留言人进行了电话沟通,其表示非常满意。
简阳市民政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