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印江山小区1栋2002,在装修不听物业劝阻,进行以下违建:1、未按物业外墙防盗窗安装规定安装,强行把防盗窗安装尺寸扩宽,该户雨棚板水滴在楼下邻居的儿童房雨棚板上,造成扰民,2、在外墙防盗窗安装处打现浇,自行修建阳台,严重影响楼栋外墙安全,造成安全隐患。经物业协商和通知整改,拒不整改!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合江县阳光印江山小区1栋2002号业主违建”的问题收悉,我单位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合江县符阳街道阳光印江山小区1栋2002号业主未经批准修建建(构)筑物,我局已依法立案查处,责令限期整改。同时,按照《泸州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规定,函告水、电、气企业对上述违法建设采取停水、电、气措施,目前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我局工作人员于5月18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承办人:冯春琴
联系电话:0830-5509173
合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