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市长,下午好,我是江阳区酒城御景业主,关于小区停车场收费事宜,1、目前临时停车15分钟内免费,前2小时3元,之后1元/小时,不设上限。2、如办理停车月卡400元/月,这个月卡价格已经超过一线城市很多住宅小区的收费标准。
经多方咨询,均回复开发商依照《泸江发改价格〔2016〕10号》“凡在我区范围内由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由经营者依据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收费标准。”按此文件说法,是否经营者可凭借此漫天要价?并理解为完全是市场行为?而小区房屋和停车位的强相关性,业主对车位需求的市场属性完全不同于其他商品或者服务,因此政府对此是否存在宏观管理,是否能根据泸州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消费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而对其自主制定的收费标准有约束?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对泸州市江阳区停车收费问题的质疑”问题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1〕237号)文件规定,“对未列入《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一律放开”。经我单位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江阳区酒城御景小区停车场系由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新建的停车设施,其停车收费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由经营者依据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收费标准。
该停车场收费标准为:3元/2小时内(含2小时),停放时间超过2小时,每1小时加收1元,不设上限;车辆临时进入停车场停放时间未超过15分钟(含15分钟)免收停放费;小区业主登记车辆进入停车场停放时间未超过2小时(含2小时)免收停放费;办理停车月卡400元/月(包含50元停车服务费)。
价格监督管理部将依法对该停车场相关服务价格行为进行监管,查处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保持价格水平基本稳定,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泸州市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收费管理股,电话:0830-312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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