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多年信访无法解决碧桂园生态城装修劣质问题的情况下向江阳区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后开庭作出了判决,判决要求碧桂园生态城将我家的装修劣质问题有效整改到位,从判决书起效至2022年,碧桂园生态城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我22年向江阳区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在8月安排执行人员到现场开展执行工作,碧桂园公司派出维保人员到达现场对我家装修劣质问题作出了整改方案,执行人员对该方案进行了笔录。执行人员离开后至今,碧桂园生态城维保中心继续拒绝执行法院的判决和强制执行之规定。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碧桂园生态城装修劣质问题”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因购买的商品房墙面渗水,向我院起诉开发商要求整改修复,诉讼中该公司同意修复墙面,但认为渗水原因系业主使用不当所致。您在诉讼中也未对墙面渗水原因申请鉴定,我院按照您的诉求判决四川同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墙面进行整改修复。该判决书生效后,碧桂园生态城维修中心多次对渗水墙面进行修复,但因渗水原因不明,修复后的墙面仍有渗水迹象。您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我院组织双方对现场进行了查看,维修人员也同意继续对墙面进行修复,但双方对渗水原因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我院于2023年5月16日与您电话沟通,告知您房屋墙面的渗水原因需要在诉讼中进行鉴定才能确认并明确修复责任。
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室,电话:0830—3161312。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