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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投诉】投诉电信,强制用户消费,侵犯消费者权益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5-08 16:21 已回复

2023年3月23日到龙马潭区回龙湾迎宾大道一段回龙湾电信营业厅登记电信宽带销户,电信告知需要电信工作人员48小时内上门后可办理电信宽带销户,过了两天以后电信工作人员中途也上门了,我尊重电信营业厅的办理流程,一一办理。3月26日我又到该营业厅进行宽带销户,电信营业厅又告知我不能宽带销户,因为电信的领导不同意销户,不允许办理销户业务。我进行了投诉,直到4月初电信工作人员又告知我可以去销户了,4月10号左右我又到该电信营业厅办理宽带销户业务,电信营业员又告知我,我宽带里有特号,需要支付高达5000元左右的违约金,营业员称如果你要转网,其他号码可以转,特号这个号码需要给你申请注销,才可以转网,让我又回家等一个周回复我。直到4月19日下午,我又到该电信营业厅办理宽带销户,到了营业厅,电信工作人员,话术又变了,你这个还没办法销户,因为特号捆绑了其他4个号码,领导说的如果要注销电信宽带必须5个号码一起注销,我很生气,该电信营业厅为什么如此嚣张,擅自提高电信宽带销户门槛,侵犯消费者权益,强制消费者,威胁768消费者,不用电信宽带就号码也必须销户。现在是5月了,电信托了2个月了,我请求有关部分严查严办,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龙马潭营销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5-23 11:41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宽带和靓号无法注销”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宽带套餐内号码173*****666于2021年4月21日入网,证件协议齐全,其中靓号使用协议中明确约定协议期120个自然月及协议未到期提前解约违约金计算公式。
您于2023年3月23日到营业厅预登记拆机,受理成功后区域管理人员在公司规定的48小时内上门核实情况并针对您的具体情况提出解决方案,您未接受。3月26日您又至营业厅办理拆机,但当天因非工作日未受理成功。4月7日到营业厅时,查询到您套餐下有靓号且在协议期内,告知您靓号及违约金情况。考虑到您的诉求,营业员本着服务为先的精神告知为您上报公司相关部门审批,但因您的诉求与当初签订的协议不一致,未获得审批通过。
您要求将靓号173*****666和宽带拆机,但需保留套餐内另外4个手机号码用于携号转网。我公司建议您:一是按协议约定标准缴纳违约金办理靓号销户;二是待靓号使用协议期满后再进行销户。
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热线,电话:10000或0830-96180。
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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