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女,25岁)是武胜县乐善镇午台山村的村民,咨询一下:家中户口4人(爸、妈、弟(现16岁)、本人),现已结婚,男方为重庆人。
现在想了解:
1、男方上门,男方户口可以迁到女方户口上吗?
2、如果可以迁户,那可以单独分户出来吗?
3、如果可以分户,分户之后可以在老家修房子吗?
4、现在宅基地已有楼房,如果可以修房子,可以自己买块地修房子吗?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迁户及建房问题我镇已收悉。问题一:夫妻中的一方可以将户口迁至另一方户籍所在地。如果男方是农业户口,可以将户口迁至乐善镇午台山村。但是如果男方是非农业户口,只能将户口迁至乐善镇龙凤社区集体户上。问题二:农村户籍分户条件是必须有独立的农村房屋产权证。问题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条: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第三十五条: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即农村耕地及农田不得随意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否则构成违法行为。农村一户人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即使男方户口迁至乐善镇午台山村也不能增加一处宅基地。问题四:农村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不能买卖,农户只有承包使用权、经营权。农村耕地及农田不得随意变为建房用地,否则构成违法行为。感谢信任与支持!武胜县乐善镇人民政府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迁户及建房问题我镇已收悉。问题一:夫妻中的一方可以将户口迁至另一方户籍所在地。如果男方是农业户口,可以将户口迁至乐善镇午台山村。但是如果男方是非农业户口,只能将户口迁至乐善镇龙凤社区集体户上。问题二:农村户籍分户条件是必须有独立的农村房屋产权证。问题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条: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第三十五条: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即农村耕地及农田不得随意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否则构成违法行为。农村一户人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即使男方户口迁至乐善镇午台山村也不能增加一处宅基地。问题四:农村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不能买卖,农户只有承包使用权、经营权。农村耕地及农田不得随意变为建房用地,否则构成违法行为。感谢信任与支持!武胜县乐善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