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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 投诉】恳请严查双王电力及其实控人涉嫌违法及疑似违法行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5-03 23:16 待解释

双王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下东大街段216号1栋33层4号,现经营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腾飞八路188号,实控人为汪CZ。

一、该公司存在如下违法行为:

(一)不给试用期员工缴纳五险一金;

(二)不给转正员工足额缴纳社保、医保,不缴纳公积金;

(三)经常拖欠员工工资(在职、离职均是如此),在广安、自贡、成都高新区均有劳动仲裁(被申请人)和/或劳动诉讼(被执行人),员工多次在个人所得税APP向税务局申诉未领到工资,税务局工作人员经查实证明确未发放。

 

二、该公司存在如下疑似违法行为:

(一)在补缴社保手续办理时,锦江区社保局办事人员发现该公司会计记账凭证与实际不符,每月员工工资计提与实际发放差额约为11万;

(二)该公司拥有3项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相应资质标准中所要求的企业主要人员中的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安全负责人、专业技术及技能人员人数及资质不达标;

(三)2023年1月28日,被锦江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三、该公司实控人汪CZ存在如下违法行为:

(一)在北京、辽宁沈阳、江苏无锡均有被执行案件;

(二)2016年、2019年、2022年沈阳市铁西区、沈阳市沈河区、北京市朝阳区、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对其发出限制消费令;

(三)实控人实际控制的另一家关联企业“四川龙祥腾飞一条龙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在2020年关闭生产基地,未支付遣散员工工资及赔偿金。

 

综上,该公司在经营中的违法及疑似违法行为给员工、给市场、给社会均造成了不良影响,该公司实控人此前已有一系列拖欠贷款机构及员工工资的行为,为维护就业环境、社保基金、医保基金、经营市场的有效及平稳运行,恳请严查双王电力及其实控人。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5-09 16:34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就您所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反映的单位“双王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确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账户并缴交住房公积金。我中心于2023年05月08日与您取得电话联系,就您反映的情况向您进行了沟通,经与单位沟通,近期会进行补缴,请您耐心等待。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成都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职工个人对逾期不交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可以携带下列材料前往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实名投诉:
1、投诉申请书(可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网站cdzfgjj.chengdu.gov.cn下载或在中心领取);
2、投诉人身份证或能证明投诉人身份信息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证明投诉人与被投诉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入职时间至离职时间的工资收入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就以上情况,我中心已于2023年05月08日与您取得联系,您对工作人员态度表示满意,对处理结果表示了解。
若仍有其他疑问,可致电我中心咨询服务热线028-12329,或登录我中心网站:cdzfgjj.chengdu.gov.cn了解查询。
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此复。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05月09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锦江区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5-17 11:24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双王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下东大街段216号1栋33层4号,现经营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腾飞八路188号,实控人为汪CZ。
一、该公司存在如下违法行为:
(一)不给试用期员工缴纳五险一金;
(二)不给转正员工足额缴纳社保、医保,不缴纳公积金;
(三)经常拖欠员工工资(在职、离职均是如此),在广安、自贡、成都高新区均有劳动仲裁(被申请人)和/或劳动诉讼(被执行人),员工多次在个人所得税APP向税务局申诉未领到工资,税务局工作人员经查实证明确未发放。 
二、该公司存在如下疑似违法行为:
(一)在补缴社保手续办理时,锦江区社保局办事人员发现该公司会计记账凭证与实际不符,每月员工工资计提与实际发放差额约为11万;
(二)该公司拥有3项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相应资质标准中所要求的企业主要人员中的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安全负责人、专业技术及技能人员人数及资质不达标;
(三)2023年1月28日,被锦江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三、该公司实控人汪CZ存在如下违法行为:
(一)在北京、辽宁沈阳、江苏无锡均有被执行案件;
(二)2016年、2019年、2022年沈阳市铁西区、沈阳市沈河区、北京市朝阳区、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对其发出限制消费令;
(三)实控人实际控制的另一家关联企业“四川龙祥腾飞一条龙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在2020年关闭生产基地,未支付遣散员工工资及赔偿金。 
综上,该公司在经营中的违法及疑似违法行为给员工、给市场、给社会均造成了不良影响,该公司实控人此前已有一系列拖欠贷款机构及员工工资的行为,为维护就业环境、社保基金、医保基金、经营市场的有效及平稳运行,恳请严查双王电力及其实控人。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3-05-27 22:29

只有成都市公积金中心、锦江区社保稽核科、双流区劳动局回复了,其他问题未做回复。上面锦江区政府的回复是什么,不知道怎么答题所以把题又抄了一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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