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3年5月1日晚21时左右,在南充市高坪区江东中路四段万达广场负一楼人人乐超市购买了江小白45度100毫升白酒40瓶,标价显示10.8元有两瓶,结账时按照单瓶结算,发现多付款后要求超市退款并重新结算,却遭到值班服务员拒绝退款和不处理,后报警处理,警察并未处理问题。超市值班经理负责人*滨,在得知情况后态度蛮横拒绝退款,并放言要求服务员超市酒水不能售卖与我!已售白酒不能退款,存在“强卖”情况,且当时超市标签价格不规范。未按要求公示价格等情况也不符合市场监管局关于价格明示的相关规定,基本诉求仅一条,要求有关部门督促超市方退还多收的费用,并对有关负责人追责处理。即要求超市负责人张滨方退还我多付的款项共计24元,由于人人乐租期到了,近期将会撤场,故要求加急处理。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平台上反映的“高坪人人乐超市价格”一事,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您于2023年5月1日在人人乐超市购买40瓶单瓶装“江小白”白酒,单价是6元一瓶,您一共支付240元,您付款后发现两瓶装的促销装价格是10.8元两瓶,您认为应按两瓶装促销装价格支付。我局执法人员接投诉后立即对超市进行了现场检查,人人乐超市所售“江小白”白酒有单瓶装和两瓶装两种规格,其两种规格是不同的条码和不同的原价,标签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针对您提出的退款诉求,我局联系了人人乐超市负责人,其负责人表示已为您办理退款。感谢您的关注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