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要投诉金科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下称金科公司),我是金科天宸业主,之前因物业服务及空置房等问题,物业费暂未缴纳,2022年底金科公司,打电话通知我按9折缴纳物业费,2023年3月经协调达成了物业费按9折缴纳的协议(有会议纪要),当天未缴纳的原因是开发商赔偿金抵扣物业费部分未转款(原因是金科公司不负责任造成的),当时项目经理承诺,他和公司律师商讨,等开发商的赔偿金问题处理后,我的物业费仍按9折缴纳(有录音),目前,金科公司得知房子出售后,食言让我按9.5折缴纳,虽然只多交了一千多元,本应该承担开发商赔偿金未转款责任的金科公司,出尔反尔,丧失企业信誉,项目经理告知,这是金科公司决定,项目无权利,这种不守信的公司,玷污了业主对物业公司的信任,项目的安保、保洁人员均不达标,造成小区问题频出,业主没有安全感,怨声载道,金科公司视而不见,是逼业主联名上访,望领导为业主主持公道,谢谢!
您好!谢谢您的来电!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赓即安排专人认真调查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金科天宸小区由成都金科展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位于温江区共和东路366号,由重庆金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提供物业服务。
经核实,您已交纳物业费,鉴于您反映的问题为民事纠纷,区住建局已要求物业企业与您协商处理,您亦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区住建局责成物业企业做好小区物业服务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妥善处理业主诉求。
2023年5月8日14时14分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将相关调查处理情况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您已知晓相关办理情况。非常感谢您对我区住建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您对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有任何建议和意见,均可拨打区住建局服务热线(028-82720381、028-82722857)进行反映,区住建局将认真对待您所反映的事项,感谢您对我区住建工作的关注。
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