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5年将户口迁至成都金堂,因涉及住房安置,现街道需核实是否在原户籍享受过安置政策,但多次沟通,原街道(东兴寺街道)均表示无法出具相关证明。那能否请求东兴寺街道实地核实后出具一个情况说明,说明于原户籍地确未进行过拆迁或棚改!希望不要相互推卸责任了,就这么简单一个事跑了一个多月了!不要再说证明和情况说明一样了!是怎样就怎样,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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