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关系与民生密切相关,作为一名在外漂泊十余年的四川籍务工人员,在上海缴纳多年医保,转入成都却被金牛区医保工作人员(电话:62011921)告知医保不能累积计算年限,影响连续缴费年限非常不合理,应该像养老保险一样可以累计年限,这样以人为本更人性化、更科学,望领导考虑。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和耐心等待!对您的诉求我们及时进行了处理,相关情况如下:
经金牛区医保局调查:根据《关于转发<四川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成人社发【2010】18号)第三条:跨统筹地区转入我市就业,并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在我市实际缴费年限连续不间断满15年或累计满20年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5月4日10:15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悉。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医保局:028-62011918进行咨询。
在此,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