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县乡村教龄满30年以上教师有享受了不受指标限制的职称晋升1次和岗位七级进六级1次共2次优惠政策。2018年以前,连续30年农村教龄在岗位结构指标内晋升为高级教师职务的,只享受了1次七级进六级优惠政策。由于结构限制,仅有的五级岗位要被占到退休,后面的教师退休都进不了五级岗位。特此请示请教政府,对于没有享受“利用乡村教师30年评职称"的教师,可否再申请享受1次六级五级优惠政策?敬请转达给决策部门,因为农村生活条件差、工作环境差,连续坚守30年甚至40年太不容易了。强烈建议给农村连续教龄40年以上的老教师增加1次晋级晋岗的机会,这批人大多是上世纪80年代中师生,他们放在现在是985、211学校生源的佼佼者,然而,历史的原因让他们为中国的农村基础教育结缘,扎根农村、挥洒青春、奉献终身!这不正是中国全面现代化建所需要的时代精神吗?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同志:
您好!
您在《问政四川》留言咨询“农村教师30年岗位晋级”的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5】55号)第35条“在所聘岗位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且符合学校岗位具体条件,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师,竞聘同一职务层级内部上一等级教师岗位时,可不受教师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1 )在农村中小学同一等级教师岗位聘用满10年及以上;( 2 )在农村中小学连续工作20年及以上的教师聘用城镇学校教师岗位;( 3 )在农村中小学工作累计满30年的教师聘用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之规定,以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明确中小学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69号)“(一)在农村中小学连续工作20年及以上的教师首次聘用城镇学校教师岗位,竞聘同一职务层级内部上一等级教师岗位时,可不受教师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二)在农村中小学连续工作20年及以上的教师聘用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首次竞聘同一职务层级内部上一等级岗位时,可不受教师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三)按第(1)(2)(3)款聘用的教师,在学校核准的教师岗位总量和最高等级内,可不占相应等级教师岗位数量。同时具备第35条第(1)(2)(3)款中两款及以上条件的教师,不重复享受”之规定,鉴于您已使用农村累计任教30年的政策从7级晋升为6级,所以无法再用农村累计任教30年的政策从6级晋升为5级。
感谢您对教育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