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投诉柏溪鹭湖宫10栋1单元3楼3号露台违建,至今没有任何处理和回复,一年间打了无数电话也保留了一些通话记录:
违建局电话内容基本是:在调查;调查取证移交自规矩,还在调查等待自规局勘验,只负责调查,就是这几句,而自规局回复,不知道啊,怎么移交给我们了,或者交给谁了。谁交的。或者问问……或者你打其他电话。然而10几通电话下来没有一通是正确的地方。现场咨询也是同样回复。导致现在一年来的投诉投的是寂寞,咨询也是越咨询越迷茫,找不到一个可以解决的部门,阳台遮挡住起也是心烦意乱,投诉很是迷茫和抑郁。希望能得到相关部门的回复和处理。
网民朋友:
您好!您于2023年4月26日在问政四川留言反映柏溪街道君毅路鹭湖宫二期10栋1单元3楼3号业主违章搭建的事项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建立违法建设查处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叙府函〔2021〕18号)文件规定,由叙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中心城区违建处置事务性工作。叙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违建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前期已到柏溪街道君毅路鹭湖宫二期10栋1单元3楼3号进行了现场核实,您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叙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违建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前期已向该业主发出了相关法律文书,但该业主拒不配合调查取证工作。叙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违建监察大队分别函告了相关职能部门停止向该户提供水、电和不动产登记服务。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加强与其他区级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力推进违建处置工作。
如需详询,请致电叙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违建监察大队 (0831-8759837)。感谢您对叙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叙州区分局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