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019年占用基本农田建私人住房没有审批,经县相关部门立案调查,于2022年已下达限期拆除法律文书的违法住宅可不可以在2023年2月批准为建设用地?这样的审批是否合法?
网友:
您好!
来信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感谢您的来信。
此复。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按照国家“三区三线”划定规则,现状已经不是耕地的不能再作为永久基本农田。因此,按照国家要求,对该户原占用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了调出,并于2022年11月4日经自然资源部批准启用。
同时,县农业农村局已对该户之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修建房屋进行了违法用地处罚,据县农业农村局反馈,该户现已对县农业农村局作出的处罚提出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正在进行中。
2023年4月26日,工作人员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已将上述情况向您反馈。
感谢您的留言,感谢您对问政四川工作的信任和支持!如有疑问,可具体咨询蓬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0825-5428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