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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高楼层充电桩电表可否就近安装原则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4-23 22:41 已回复

我家位于锦江区芙蓉西路468号绿地468公馆一期6栋高楼层,车位在临近楼栋5栋负二层。

我们家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准备安装充电桩,安装充电桩需先安装电表。国家电网申请电表需要物业出具同意施工说明。


我要求将电表安装在车位就近楼栋(即5栋)低楼层的配电箱内,物业不同意,不出具同意施工说明,理由为该楼栋不属于你所居住楼栋,你安装在其他楼栋低楼层需争得低楼层业主同意,或签署同意承诺书(以后因低楼层业主投诉需迁表)。


根据《成都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规定(2022版)》4.1.3条款,充电设施的布置宜接近供电电源。那么反过来的说,电表应接近电桩。


根据《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都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进一步明确物业服务企业职责 加快推进既有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通知》(成住建发[2022]132号):全市物业服务行业要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助力实现既有小区充电设施“安得起、用得上、放心用”;全市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成都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中物业服务职责及负面行为清单》,依法依约积极配合居民个人、供电企业等开展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活动,不得无故阻挠,不得擅自设置“门槛”。


而现在面临的情况为:物业擅自设置门槛,不让就近安装,导致我“安不起、也用不上,更谈不上放心用”,请相关部门引起重视,积极解决上述问题。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锦江区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4-26 16:28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问题,部门已收悉,相关情况正在调查核实中。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作者评价:满意评价时间:2023-05-05 12:43

什么时候能有核查结果呢?市长热线12345也打了,街道办也联系过我,但是街道办也只能吧物业公司和我召集在一起协商解决。我也天天在跟物业公司联系,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解决呢。现在好后悔买新能源汽车了,因为现在每次在外面充电,充电的时候要人守着,以免被拔枪或汽车被恶意伤害,真累。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271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所以,小区内除套内面积以外的其他区域,包括配电箱,都是公共区域。物业公司不能无故阻挠业主对公共区域的使用。

 

官方解释

回复单位:锦江区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 2023-05-06 16:40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成龙路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居民反映情况后,经向绿地物业公司核实,居民是绿地一期6栋28楼的业主,购买的车位在5栋,现需要安装充电桩。前期,物业公司向电力公司咨询过,根据绿地一期的实际情况,每两层的住户充电桩的安装不能超过40%,即不超过4户。在核实5栋的情况后,选定从11楼接线为您安装充电桩,但您要求从5楼安装,物业已和5楼业主沟通过,因现在从5楼安装将影响5栋5楼业主以后安装充电桩,5楼业主不同意,若您执意要求从5楼安装,需征得5楼全体业主的意见。您认为充电桩应从低楼层开始安装,物业在层层加码,要求物业的上级部门处理此事,不需要社区搭建沟通平台。工作人员已将相关情况向居民解释,如还有疑问可联系粮丰社区和物业部门协调。
成龙路街道工作人员2023年4月26号15时48分与您联系,您对办理结果表示知晓,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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