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我家通过摇号购买金牛区北部新城北星城小区住房一套,在向建设银行金牛支行办理商业贷款时,莫名其妙被要求付了一笔2000元的收费,收费方是“四川嘉美信不动产房屋经纪有限公司”,该公司给我开具的是收据(详见附件1图片)。当时因为要办理很多手续,就没有太在意(而且银行工作人员也喊要交这个钱。)
我们的问题是:
1.收这个服务费的公司为我们提供了哪些服务内容呢?你要说担保服务呢,为什么我们的借款合同上没有这家公司的名字?
2.为什么有的收几百,有的收两千,有的收三千?如果这个收费名目,那它有合理合规的标准吗?
3.这个费用为什么只开收据,至今也没有换发票?这是不是为了逃避监管,让有些人能非法敛财?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已经有邻居收到回复说收钱这家公司已经注销了,那如果这家公司假如涉嫌犯罪是不是注销了就可以一了百了了?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和耐心等待!对您的诉求我们及时进行了处理,相关情况如下:
经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核实:该笔费用由相关贷款银行提供的担保公司收取,开发商未收取该费用且也未向客户开具上述费用的收据,如您有疑问,可向收费公司咨询。
因同一时间反映事项完全一致的市民较多,不能一一电话联系,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5月10日11:10以短信方式通知到您。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87612893进行咨询。
在此,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尊敬的纳税人:
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根据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工作人员核实到四川嘉美信不动产房屋经纪有限公司2021年5月14日已办理即办注销,因此我局草市税务所无法处理该企业发票事项。我局工作人员与您进行电话联系告知情况,您表示已知晓。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