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省级政府部门 » 省政府组成部门 » 司法厅 » 法律释疑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城建 咨询】法律释疑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4-23 12:29 已回复

想咨询了解一个建筑物所有权的问题,除登记在房产证上的所有权外,仅此只有而且必须使用于一家人的建筑物所有权问题释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是解释,第二条,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能够明确区分,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可以排他使用。以上建筑物在法律上到底是公共还是私用。如图所示楼梯,该楼梯是所连接房屋的唯一进出通道,且仅此房屋进出使用,按照产权登记条例该楼梯的公共,根据建筑物所有权问题解释,这又是专有部分,权利如何区分想了解?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司法厅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4-27 14:39

您好,您的留言已知悉,此件不属我厅管辖,建议向法院咨询,如有法律援助需要,请向当地司法局提起,感谢您的留言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