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江湾府于2020年初开工并于当年6月去的预售证,合同约定2023年5月10日交房,但是到目前为止,距交房日期不足20天尚未接到交房通知,请问其中缘由,不要一拖再拖,更不要甩锅疫情及高温,其余同期同体量工程,甚至后开工后售卖项目均已交房并入住,江湾府为何迟迟不交房,是否把购房款挪作他用或则房子本身存在质量问题验收不过关?
来信人: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邛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所反映的江湾府项目系邛崃市高宇中鑫海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应于2023年5月10日前交付。截至目前,该项目正进行竣工验收相关工作。我局正持续督促开发企业及相关主体加快依法依规推进项目验收。关于您反映的预售款监管问题,该项目预售资金严格按《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成房发〔2015〕135号)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20〕101号)相关政策规定实施监管。下一步,我局将督促开发企业严格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约定,依法依规组织交付,并履行市场主体责任,切实维护购房群众权益。
以上情况于2023年4月26日11时44分与您联系,您表示已知晓。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