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北上街一个手机店办事拿东西,方式正北上街路边停车位已经满,由于事情可以几分钟办完,于是前行右转至华阳大道三段路边临时停车,并且开启双闪。1点3分办完事后回到车辆位置,发现已经贴了罚单,时间显示为12点56,期间未收到短信,请问直接开罚单合理吗?后续我也及时驶离了该道路,希望给一个满意的答复,谢谢,照片已附,水印为手机自带。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交警七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车牌号为川A8C**8的小型汽车2023年4月22日12时56分停放在华阳大道三段,因该路段为严格管理路段,对违法停车行为通过现场查纠或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移动执法终端设备抓拍等方式,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依法予以处罚,故该路段不适用10分钟内违停驶离免罚。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4月25日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