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正北上街手机店办理事情路边停车位已满,因为只用几分钟就能办好,于是前行右转至华阳大道3段临时停车并开启双闪。下午1点过3分返回车辆位置发现已经贴单,没收到任何短信,单子显示是12点56分贴的。成都不是有10分钟内违停消除的吗,请问这个直接贴罚单的方式合理合法吗?况且在没收到短信的情况下我7分钟就把车开走了!图片已上传,时间水印为手机自带,如有需要可以现场核实!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交警七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车牌号为川A8C**8的小型汽车2023年4月22日12时56分停放在华阳大道三段,因该路段为严格管理路段,对违法停车行为通过现场查纠或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移动执法终端设备抓拍等方式,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依法予以处罚,故该路段不适用10分钟内违停驶离免罚。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4月25日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