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金科博翠湾小区维权求助
一、出行纠纷
物业收取车位管理费,我因车位未经同意被占用而未缴,最初在拦车不让出行时向门卫及楼栋管家反映过,当时只是认为物业不告占用车位出租,应当做好车位续期服务,保障正常出行,但每到月初,时不时与门卫发生纠纷,一件事重复反映。
二、维权诱因
今年元旦节正巧有急事,又发生车位续期不及时而不让业主出行的情况,再次解释,请门卫电话确认一下事实真伪或者提供相关负责人电话求证,未允,电话微信求助物业,效率又太低,久等无果自行前往友邻中心寻求解决时,其表示帮业主车位续期的电话都还没收到。
三、维权过程
1.1月3日。找到物业主张占用车位补偿。
物业负责人声称占用车位出租前已通知并征得了每位受影响车位业主的同意,提供的占用方案是:为受影响业主协调指定车位,办理好车位续期事宜,保障出行,不另收费。
我表示未接到通知,不知道占用方案,未享受指定车位服务,续期服务不好,出行不便,费用是因车位被占用自己觉得不应该缴才没有缴,自己找车位经常被邻居电话联系挪车十分不便,也影响邻里关系。要求查阅物业出租车位的合同。
物业表示要联系前业务人员求证,查找证据,车位出租第三方没有合同,现在负二楼车位不可用,第三方也未撤走,待撤走时联系我出示证据,回复补偿诉求。
约定物业通过专人定时续期、电话核实、打印受影响业主清单交门卫等多种方式,保障业主每月出行。
2.4月6日。知晓物业在通知收取车位管理费,但并未接到物业负责人承诺的回复,两次拨打她电话,未接。
4月7日。再打电话未接,于是到负责人办公室沟通。她表示我的车位确实是在占用影响范围,告知业主征求同意的证据找不到了,不必深究这个证据的事,她跟第三方沟通了补偿续期到6月。
基于承诺回复失约,电话联系不接也不回,指定车位停车未享受到,续期服务做的很不好,我未同意她的方案,提出续期月数自小区车位开始收费起至负二楼满足车位交付时间为止,同时讲述了道闸打到车的情况,并提出追偿。
她说不行,时间太长。
我说大家退一步,到12月份。
她表示要再与第三方沟通,在4月10号前,秩序部负责人回复道闸事宜,她回复补偿事宜。
3. 4月17日。承诺的10号,没有一个回复,于是分三次打物业负责人电话,未接,再次到她办公室沟通。
她说第三方只同意到9月,我要求到24年的3月,第三方不同意。
我表示你和第三方怎么沟通是你的事,我只针对物业,因为你们物业服务没做好,才找你们维权,不要提第三方 ,另外我也没有要求到24年3月,我说的是到今年12月。如果车位续期事宜达成一致,车损的事我也就不深究了,我不专业,但扫描到车牌还落杆肯定有道闸的问题或人的原因。
物业负责人及其下属秩序负责人保证明天一定回复。
我最后表示,接连失约,又一次打电话不接不回,如明天不回复,我也就不让步了,重新提出占用车位补偿诉求和道闸伤车追偿诉求。
4.4月18日:0回复。信誉尽失,求助问政,实属无奈。
四、占用方案求证
经物业群求证和偶遇邻居咨询,多位负二楼受影响业主表示未被告知车位占用出租事宜,未享受到指定停车的服务。
五.车位现况
地面有损坏需修复喷漆、部分灯杆不亮等,暂不满足交付条件。
六、道闸伤车
具体情况:扫描到前车,栏杆慢慢抬升,前车进入,栏杆升至竖直时,扫描到我的车牌,车辆进入,栏杆却开始缓慢降落。鸣笛示警后,保安遥控无果,一边解释说没电,一边及时到保安室启动放行。
物业当时回复是我跟车近,刚买了新遥控电池,一车一杆是杆要落下来再升上去,从无道闸伤车情况。
追偿理由:
①进口道闸经常要倒车才能扫描到车牌,后用胶布粘了一个小棚就好多了,也有车牌扫错的情况,存在严重不足。
②同比高速口和商超道闸,大流量,车距近,还无人看守,也没出现类似情况。
③有人值守,示警求助,采取措施后无果。
七、求助事项
(一)车位。
1.物业擅自出租业主车位的行为,是否合法合规?
2.帮助协调物业支付自占用影响业主车位之日起至负二楼车位达到交付条件之日止占用车位的补偿费,月补偿费扣除车位管理费后,不低于车位出租均价。
(二)车损。
3.咨询车行道闸属于什么设备,是否有相应的行业标准,如有,金科物业车辆进口道闸是否符合?
4.物业支付业主车损费用。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了解,物业公司没有擅自出租业主车位,平时因建渣量大,建渣清运单位清运不及时,导致建渣外溢指定堆放区域,从而影响到周边车位使用,在此期间物业公司也在全力保障受影响业主正常停放车辆。经街道、物业公司与建渣清运单位协调,建渣清运单位愿意支付您车位管理费用至2023年12月31日。
金科·博翠湾小区的车辆道闸是由深圳一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为YDT-DW,根据物业公司提供的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道闸《检验检测报告》(报告编号:公沪检202001155)显示,该车辆道闸符合相应的行业标准。您反映的车辆道闸栏杆下落砸伤车辆的情况,经查,当时您的车辆通过道闸栏杆时,由于与前车车距离过近,车辆道闸栏杆正处于“放行”状态转变为“禁行”状态,再自动返回到“放行”状态存在的时间反应差内,导致车辆和道闸栏杆发生擦挂。
街道工作人员要求物业公司加强物业工作人员、安保人员的培训、端正服务态度,强化服务能力,更好的为业主服务。并将持续搭建平台做好您与物业公司的沟通协调工作,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况场街道城镇建设和物业服务中心,电话:0830-3720061。
感谢您的留言。
才看到回复比较意外,12、15号电话问询政府协调情况时并不知道网络问政已回复,期间还在跟政府同志坚持车位诉求和寻找核对道闸标准,而且回复内容与电话反馈的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完全不一致。电话反馈内容:一是物业无告知并征得被占用及影响车位业主同意的证据,业主反应情况基本属实。二是服务没做好的问题,报房管局在年度考评时,据实进行相应的扣分或降级处理。三是道闸问题,物业提供了厂方的检测报告,政府比较认可报告。而业主认为有检测报告是产品售卖的前提,但如同召回的汽车或电器一样,会有不满足规范的时候,应实事求是,将业主伤车情况对标行业标准相应条款,就能说明问题。
最后感谢政府的关注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