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政府能帮帮我们女人 就因为我们不是成都本地人对我们要求就那么苛刻 按揭房子明明是女方借钱来支付的每个月房贷也是女方支付孩子也是女方负责 男方不出钱也不出力 就因为他是本地的房子就写他的名字 离婚后 银行也要求按揭款还清才可以过户 那女方一个人挣钱养孩子哪有那么多钱 离婚协议就不能给女方更好的保证吗 等我还清房贷 万一男方不配合过户了 怎么办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女人 房产证上是男方的名字 万一他把我的房子抵押了 我和孩子怎么办 我还着房贷房子却被人抵押或者执行 那我又该去找谁帮我 因为离婚了孩子跟了我 现在读小学也怕审核不通过不能在城里读书 买房子的时候说有房子有社保就可以就近分配现在又改成必须迁户才行 那我的房子都没有写我的名字我怎么迁户怎么保障我和孩子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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