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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户口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4-18 13:13 已回复

我于1996年考上西南财大大学  当时按要求将户口转到学校  但毕业后一直无固定工作  现无社保也无医保   现在我想把我户口转回原户籍地     

全国其他地方好多这种情况都办理了   望相关领导能够帮助本人解决此问题,万分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丹棱县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4-20 16:20

一、关于原籍农村的大中专学生毕业落户的问题
2001年,《关于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户口迁移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厅治发[2001]199号)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学前系农业户口的,迁回原籍落户时应落为城镇户口”。
二、关于目前城镇居民能否迁回原籍转为农村居民的问题
1、2012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川办发[2012]47号)规定:城镇居民不得转为农村居民;2018年,《关于规范农村地区户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公发[2018]113号)规定:户口登记在城镇的人员和户籍属性为“城镇居民家庭户”、“城镇居民集体户”的居民,不得迁移到农村地区户籍地址上。
2、《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7]27号)规定:全面实行农村籍高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省内高校录取的农村籍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至高校所在地;毕业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原籍地或迁入就业地。此户籍迁移政策的执行时间,以《通知》下发时间(2017年4月8日)为准,即该迁移政策适用于2017年及以后省内高校新录取入学且入学时户口已迁移至高校集体户的省内农村籍学生,2017年前已入学或毕业的省内农村籍高校学生,不适用该政策规定。
3、目前,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四川省公安厅均未对城镇居民能否“非转农”迁往农村地区有新的政策规定,在没有新的政策规定之前,所有城镇居民均不得转为农村居民。
三、该求助网友大学毕业后依据《关于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户口迁移有关问题的通知》登记为城镇户口,于2017年前毕业,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7]27号)规定,其户籍不能迁入原籍农村地区。当前互联网上发布的各类户籍迁移政策信息,多数非官方渠道发布,适用地区范围也并非我省,请网民朋友关注此类信息时注意辨别此类信息的来源渠道及适用地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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