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将个人未满2年的安置房赠与父母,需要缴纳的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的标准是多少?土地出让金的按什么标准缴纳?
来信人: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邛崃市税务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按照财税[2016]3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3第三十六条: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免征增值税;
2、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第二条第(一)项: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将个人房屋赠与父母,赠与方需缴纳2.5‱的印花税,受赠方需缴纳2.5‱的印花税和3%的契税。
以上内容已于2023年4月19日上午10:35分,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悉。
来信人: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邛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依据邛崃市中心城区住宅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你的安置房属于二级地,土地出让金按422元/平方米缴纳。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4月19日11时,与您联系,您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