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泸州是江阳区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之前几年江阳区的招生政策都是以购房人资格就可以入学,但是今年突然改变政策,需要户籍才能入学,说的是学位紧张不能满足购房人同时入学需求,我请问,
1、购房人迁了户口和就能读书那不是一样会增加入学儿童吗?
2、招生政策说改就改完全没有提前公布,打了大家一个措手不及,几代人凑够首付确不能读书。
3、义务教育法也规定了在其法定监护人居住出就近入学。
4、”购房入学政策实施以来江阳区主城区义务教育资源保障情况 江阳区购房政策实施至今,主城区义务教育资源能满足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就近接受义务教育需求,没有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因购房入学政策实施而不能按时就近入学。随着江阳区城西片区城市建设的不断扩张,江阳区正积极在城西规划建设新的普通中小学校,满足群众子女就近入学需求。感谢您的留言。“以上这句话是当年回复给网友的,难道想变就变?
5、国家提倡二胎,导致众多家庭面临大孩已按购房入学,二孩却不能就近安排,无端增加麻烦,难道国家提倡二胎的初衷是增加不必要的麻烦吗?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泸州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问题”的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2023年前,江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满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基础上,为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让优质教育资源惠及更多家庭,将剩余学位用于解决在江阳区购房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入学。随着江阳区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人口集聚效应显现,主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购房人子女均不断增加,2023年已经不能满足在江阳区购房未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入学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规定,为维护教育公平,依法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泸州市江阳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依法作出调整,明确江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为:江阳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和符合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咨询内容,您引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第2款规定,其司法释义是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的问题,即适用于江阳区2023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中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我局工作人员已于 2023年4月18日与您多次电话联系,因电话无法接通,不能进行口头沟通交流。
感谢您对江阳教育的支持和关注,如还有疑问,请咨询江阳区教育和体育局 0830-3123591。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