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宜宾市叙州区崇文社区在碧竹山庄小区五栋贴公示要求本单元安装电梯事宜,我们单元超过三分之一住户不同意安装,将书面意见交给宜宾市崇文社区一位叫张书记的工作人员并要求其反馈,张书记态度极其恶劣,极其高傲,说她们的工作有自己的程序,为什么要告诉我们。我直言其态度问题,她叫嚣到:你可以投诉我啊。请有关部门进行回复:社区工作人员是否有向当事人解释工作程序的义务?以及社区工作人员是为大家服务的还是高高在上藐视群众的?宜宾市政府对其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是否到位?
您好。电梯增设工作是一项惠民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电梯增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建行规【2021】14号):“动议表决。有电梯增设意愿的业主,就是否增设电梯征求本单元全体业主意见,由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达到以上条件方能启动电梯增设程序。根据你的反馈,社区、街道将进一步加强业务水平和思想政治学习,做好群众协调工作,共建美好和谐邻里关系。后期有需要咨询的可联系社区工作人员伍小琴3763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