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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投诉】随迁子女就学居住证未满一年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4-13 07:09 已回复

领导先生您好, 根据2023年随迁子女积分申请要求 其中:居住积分 教育局微信公告显示只需要满半年即可 ,但实际缺要求满一年,口径不一 致使人民群众无法就读九年义务教育,为什么教书育人的单位 不仔细研究好政策落实,却玩起了文字游戏不落实义务教育方针呢?向人民群众发布公告居住证满半年即可,但居住证居住积分需要五分就必须满一年,是不是教育部分人员对于积分政策研究不到位造成的?人民群众的义务教育 谁来保证?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都区智慧蓉城运行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4-25 16:55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教育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按照义务教育法和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最新规定,您子女拟以随迁子女申请在我区就读,需任一监护人选择任一方式申请:
(一)积分申请。申请人于子女入学当年 2 月 1 日至 4 月 30日申报积分,积分达 10 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 5 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本区合法稳定住所,并在同一居住区域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 5 分)并办结。
(二)材料申请。申请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2.与我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我区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3.自申请当年的 4 月 1 日上溯 6 个月,已在我区连续居住满半年(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等);4.自申请当年的 4 月 1 日上溯 6 个月,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于每年4月1日—30日登陆成都市随迁子女服务就学管理平台申请,审核合格后,由区教育局根据区域内学位统筹安排学位。如暂不符合,可选择将户籍迁移到本区,按本区户籍子女就学方式就学。也可选择暂时回户籍地就读或自行选择民办学校报名,待下一年符合条件后申请。
如有疑问,可以电话联系我们028-83976917。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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