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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关于阆中市金碧天下小区成立业委会的事宜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4-10 21:05 已回复

阆中市金碧天下小区成立业委会,前年在南池居委会和七里街道办的组织见证下就已经选出了业委会代表,这两年时间不知是何原因南池居委会和七里街道办百般刁难一直未成立了,今年四月份南池社区和七里街道办未召开业主大会私自内定业委会代表并在晚上上门让业主签字,本小区物业和社区私自动用维修基金,本来开发商安装的电梯质量就差,等几年后要全部更换电梯时那笔费用怎么去筹措?因为没有业委会,物业有3年多都没有续签合同了,前期很多遗留问题没有处理好现在大多数业主都拒缴物业费了,物业社区街道把小区搞得乌烟瘴气的,希望上级领导高度重视,让底层人民真实地感受到政策的优越性!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4-12 10:24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七里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4-21 12:09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关于金碧天下小区的几点问题,我办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一、关于2021年成立业委会事宜。2021年10月至2022年1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七里街道办事处和南池社区监督指导下,金碧天下小区业委会筹建工作有序推进。但在推荐初步候选人阶段,部分业主代表私自在小区内召开部分业主会议,直接等额确定了7名业主委员会委员、2名候补委员人选,并进行了公示,违反了法定程序。筹备组组长发现问题后,将情况上报街道办并做出了候选人推选结果无效的决定,同时要求由筹备组组长牵头重新启动推荐候选人程序,并按相关程序进行公示。2022年1月13日,街道办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一行到小区进行上述决定的宣布和政策解释,遭到不明真相群众的围攻,三番五次阻碍工作进程,致使该工作一度无法开展。2022年3月11日,街道办召开了物业联席会议,并作出相关处理决定:1、推行党建引领,建立小区党组织。2、在小区党组织的基础上依法成立业委会。3、原筹备组解散,推荐的候选人无效,待成立小区党组织后重新启动组建筹备组,并予以公示。二、关于2023年重新启动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事宜。2023年3月,小区21名业主联名向街道办提交了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的申请。经核查,符合相关程序并予以批复。依据《民法典》《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街道指派曹松等同志为小区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组长、副组长的公告,负责相关工作事宜。同时,在小区张贴了公告。3月28日——4月6日,南池社区在街道办的指导下,组织人员在该小区各单元分别推选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因个别业主与工作组成员发生纠纷,工作未能有效推进。4月10日-11日,街道办再次组织人员在该小区各单元继续推选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当前,南池社区严格依照相关合法程序开展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委会后续工作。三、关于小区动用维修资金事宜。2018年,南充特检所对小区5台电梯下发了停梯维修整改通知;同时小区外墙砖脱落给过往行人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地下多次污水管道被粪水涨爆,鉴于上述几种情况,物业公司以书面形式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南池社区、七里小区办及安办、阆中市房管局、部分业主代表现场实地查看后,认定安全隐患属实,已严重影响业主生命财产安全,建议启用紧急维修资金。经核查,该项目逐级审批,手续合法。四、关于物业公司合同续签事宜。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八条之规定,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之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因此,该小区的物业服务合同已自动转为不定期合同,物业服务人继续在该小区开展相关服务工作,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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