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古蔺阳光翡翠台顶楼,销售售卖该房时明确说明赠送顶楼一间屋使用,在2022年11月11日接房装修该房,一直是可以使用,可以装修,现已基本装修完毕。今年2023年突然被综合办通知是违建强行需要拆除,但是跟开发商沟通确实承认是给我们顶楼使用,有录音及录像可为证,(在装修时未超出剪力墙面积)如果拆除我们的装修费用怎么办,该找谁做主。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古蔺县阳光翡翠台小区顶楼,销售售卖该房时明确说明赠送顶楼一间屋使用,现被通知是违建强行需要拆除问题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古蔺县彰德街道翡翠台小区3栋2单元2305室业主陈某奇、王某丽,擅自占用公共区域搭建建(构)筑物。根据职能职责,我局负责对县城规划区违法建设进行巡查管控,依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泸州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我局于2023年3月13日对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古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4月14日通过电话向您做了解释,如有还有相关疑问可拨打0830-7214169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