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进行登记的,按照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按照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
第十七条 已经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尚未出售或者尚未向买受人交付的专有部分,建设单位为业主。
背景:未达到的交付使用条件,有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的车库
1.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车库,有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要算入专有面积中,参与业主大会投票吗?
2.如果要算入,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建设单位不是业主,是不是就认为是没有业主。业主大会投票为弃权?
请明确回复,不要用条例来含糊
网友你好:
你向“问政四川”提交的关于关于地下车库面积计入业主大会投票面积有关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已经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尚未出售或者尚未向买受人交付的专有部分,建设单位为业主。”因此,符合已经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车位计算专有部分面积。
四川省政府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