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金桥仁湖花园九期三个门只开两个门,其中一个门道租给别人晾衣服。还有外墙到道是坏的不补。天天要物业费,保安上班就睡觉,晚上9点保安在睡觉,早上7点上乃在睡觉,请问物业费怎么收,标准是什么? 车位收的费用是谁的
网友:
您好!
来信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感谢您的来信。
此复。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关于小区3个门只开2个门的问题。县房管局向小区物业负责人了解到:全天24小时保持有人看守2个大门,按照消防部门要求,另一个大门处于常闭状态,作为专门的消防通道,物业已将该门恢复成无人看守通道,业主可通过刷卡或刷脸从旁边小门进出。
2.关于门道租给别人晾衣服的问题。物业未出租任何门道给他人使用,未发现有晾衣服的情况,县房管局已责令物业持续加强该处的巡查力度,若发现有晾衣服的情况立即进行劝阻。
3.关于保安上班睡觉的问题。夜班保安实行每半小时报岗,中途会安排班长和队长巡查,避免出现保安打瞌睡等情况,已责令物业加强管理。
4.关于外墙坏了未补的问题。已及时通知开发商进行整改,并在瓷砖脱落处拉了警戒线。目前,正在多方协调整改方案。同时县房管局已责令物业加强小区外墙和设施设备的巡查,避免出现安全问题给业主造成不良影响。
5.关于物业收费标准问题。县房管局已向网友解释:该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费高层住宅:1.8元/平方米.月。县房管局已督促物业严格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标准对小区进行服务。
6.关于车位收取费用的归属问题。根据该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七条 (一)停车楼:该部分停车场(库)为公共停车(库),产权所有人按停车位个数交纳车位服务费,交纳标准为50元/个.月。车位服务费由乙方(物业公司)收取,归乙方(物业公司)所有 。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第六条 临时占用共用部位、公共场所、共用设施设备费用:本物业公共区域共有部分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管理(含)场地租赁等方式)统一由甲方(物业公司)实施,所得收益统一由甲方(物业公司)收取,并用于补充物业服务费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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