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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 投诉】新希望锦麟府违法收取停车费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4-04 15:07 已回复

位于龙泉驿区大面街道的新希望锦麟府小区,物业在2023年3月31日公示收取停车费(公示内容为临停费5元起价(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2元,单日上限为30元。月租车位须缴纳280元诚意金,后根据报名情况进行摇号)。且在公布次日(2023年4月1日)则开始收取停车费,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建设单位出(售)车位(库)的,应当至少提前十五日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和通过互联网方式公示拟出租(售)车位(库)的数量,相关证明文件和租售价格及承租(购买)人条件等信息。开发商没有公示相关证明文件和车位数量。开发商收费流程违规,另外根据《成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31号]第十二天“居民住宅区配套停车场对居民住户不得拒办包月停车”的明文规定。开发商在没有公布月租具体方案且流程和行为不合法的时候,仍然坚持对小区业主进行临停收费,已经收取费用,造成违法事实。还请龙泉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开发商这种无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并于小区内公示。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民生诉求会办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4-11 13:50

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锦麟府地下室只售不租的问题,经了解,项目地下室已整体竣备交付,前期地下室车位只能临停,经协调,企业已于4月1日公布车位租赁方案。区住建局要求开发企业高度重视业主的合理诉求,合理制定车位租赁方案,保证地下室可租可售。
区住建局已于2023年4月6日17点15分通过短信方式,告知您相关情况。
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关于您反映的停车收费问题,经现场调查核实,该楼盘于2022年9月28日取得《市场调节价机动车停车场收费备案书》(编号:SC[2022]030号),该备案书载明临时停车收费标准为“5元/2小时内,2小时后每1小时2元”(对临停未规定收费上限);包月停车收费标准为“微型车位:场地占用费140元/辆.月、管理服务费120元/辆,标准车位:场地占用费160元/辆.月、管理服务费120元/辆,豪华车位:场地占用费230元/辆.月、管理服务费120元/辆.月,子母车位:场地占用费280元/辆.月、管理服务费120元/辆.月”;未发现该开发商和物业存在违返市场监管法规的违法行为;关于车位租赁方式上,市场监管无职权强制干涉,组织协调也未能达成一致协议,建议您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上情况,执法人员在协调会上已与近20位业主及代表现场沟通,因投诉人员众多,现场要求业主代表相互转告进行告知回访,后续有任何问题欢迎拨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面所(028-84812625)反馈,执法人员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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