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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 投诉】成都阳光100一期2/3业主投票都无法成立业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4-03 23:27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成都阳光100一期小区交房10年左右,共三次业主自发成立业委会,都被物业勾结街道办各种方式阻挠,最后这次,吸取之前经验教训,筹备组全程合规谨慎,流程完整,最后小区业主被筹备组的组织能力和无私奉献精神打动,上百名热心业主积极参与,在1800户的小区,有1300户参与了线上投票,还是在1/3业主没住小区的情况下,物业和街道办更是不提供联系方式,筹备组和热心业主多次扫楼通过租户要到业主联系方式,挨个电话沟通得到的成绩,终于可以满足民法典要求的成立业委会的条件,这还是在开发商占面积24%的情况下(开发商和物业是一家,交房时物业直接接管)所以开发商,物业和街道办三方阻挠的情况下,在光天化日下唱票,结果明明满足成立业委会,保和街道办却曲解民法典关于成立业委会条件,把选举业委会成员的条件硬塞进来,强制说业委会不成立,完全无视1300户业主的呼声,无视法律,业主们强烈质疑保和街道办与阳光100物业的利益输送,呼吁政府部门,特别是反腐监察部门介入调查,还我人民群众公道,我们用血汗钱买来的住房,就这样被物业和保和街道办糟蹋,还要让我们交物业费继续养着他们狼狈为奸,请政府为我们做主

根据民法典 我们小区投票选取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结果满足了 第二百七十八条的规定 “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小区实际投票结果均超过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但是保和街道办以 “因为我们业委会的候选人,单个人的面积没有过半”为由,否认选举结果。 小区居民业主认为:1 。根据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保和街道办并未履责;2. 街道办曲解民法典有关内容,街道办宣布的“阳光米娅100一期业主大会选举失败” 的决定无效。 应由上一级政府部门指导,重新宣布选举结果。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保和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4-14 15:33

阳光100业主: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关于阳光100米娅中心小区一期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阳光100米娅中心一期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于2022年8月24日成立,筹备组成立后开展了各项筹备工作,经提前15日公示后,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于2023年2月23日开始投票,2023年3月23日结束投票。3月24日筹备组组织志愿者在小区负一楼中庭公共区域进行了公开唱票计票,计票结果显示:小区投票权人数共计1772人,专有部分面积共计174737.76平方米。参加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表决的投票权人数1264人,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138034.71平方米,参与表决的投票权人数占比和专有部分面积占比均超过三分之二。在参与表决的业主投票中,有六名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获得赞成票的投票权人数占比超过半数,所有候选人在参与表决的业主投票中获得赞成票的专有部分面积占比均低于半数。参与唱票计票工作的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总监票人和在场筹备组业主代表(七人中的六人)均在显示上述计票结果的报告单上签字捺印予以确认,计票结果已在小区公示栏进行了公示。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阳光100米娅中心一期业委会候选人因在参与表决的业主投票中获得同意票的专有部分面积占比均低于半数未达到法定条件而未能当选,业主委员会未能依法产生。
基于以上事实,街道和部门从未通过任何方式表示阳光100米娅中心一期小区业委会已合法成立。在收到业主反映后,街道和部门立即召开协调会告知相关业主真实情况,并告知相关人员如对该结论或法律法规执行有异议可向上级单位提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关于居民提出要求街道提供业主联系方式的问题,街道办并未保存小区业主的联系方式,因此街道办无法提供。并且街道办收到业主反映后,及时协调了物业公司要求配合筹备组的筹备工作,也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函请求协调,依法履行了协调职责,但物业公司以涉及业主个人隐私为由不予提供,街道办也将情况报告给了相关主管部门。
关于居民提出街道工作人员态度恶劣。经了解,筹备组的所有公告均是在筹备组业主代表签字确认后发出的,在公告公示期间也并未收到与上述问题有关的异议。街道今后也将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关于居民提出的未告知每位候选人得票面积超过投票面积的1/2的问题,经了解,街道办在指导筹备组筹备工作中多次强调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严格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及《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执行,此外,街道办还就介绍筹备组成员到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获取小区业主名册和面积清册等信息,以及筹备组提出的表决票现场送达等问题予以协调解决,街道办对筹备组提出的合法范围内的请求已经是尽可能的协调解决,不存在街道阻挠筹备组成立业委会的情况。
关于居民反映街道多强行推荐6人候选人分散票数的问题,筹备组确定:本次业委会委员选举采用差额选举,业委会正式候选人为12名,其中由小区业主联名推荐6名,社区居委会和党组织推荐6名。若小区联名推荐的超出6名的,则在联名推荐的人员中公开推选6名作为业委会正式候选人。该内容公告也并未收到异议,公示期满后才由业主联名进行的推荐和社区居委会、党组织推荐,街道一直都是依法依规履行指导和协调
考虑到广大业主的成立业委会的心声,告知业主若下次申请成立业主大会和业委会,街道和部门将加强筹备工作指导,在合法条件下大力推动小区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成立。
以上内容望您知晓。


保和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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