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3日11:10左右,川L.H5E02,川L.YK898,川L.K0JI2等车辆在乐山市市中区通棉路逆向行驶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与关注。您反映的“车辆川LH5E02、川LYK898、川LK0J12在市中区通棉路逆向行驶问题”我们已知悉。根据反映人提供的证据材料,经我队调查核实确认,2023年4月3日11时10分许,车辆川LH5E02、川LYK898、川LK0J12在通棉路实施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我队执勤民警已与违法车辆驾驶员取得联系并责令尽快到我队接受处理,我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条之规定,依法对该车驾驶员处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并对该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
市民如发现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也可上传至“乐山交警”微信微博公众号进行举报。
特此回复
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