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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投诉】渠县金科集美东方欺诈销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4-03 21:06 已回复

你好领导,我于2022年1月28日买的渠县金科集美东方8栋的精装房,当时金科集美东方搞活动,清水房只要30多万,但是我的购房合同上是4801元/平方,合计42.5万元,当天在金科售楼部与金科集美东方销售人员〈邵秀勤〉签定的购房合同,当天也有签订一份装修协议,销售人员说装修公司是金科旗下的子公司过来装修,装修公司名字是〈重庆新起点装饰有限公司〉,还交了5000元的装修定金,当时协议里说签合同后再付3万元的人工费,打墙费除外,当时我们都同意了,然后销售人员说把装修协议拿去盖章,后续再给我们,然后等接房后装修公司与我们签订装修合同,但是到至今我一直未收到装修协议,我于今年2023年1月12日接的房,接房当天我问销售人员什么时候可以签订装修合同,销售人员说过完年后签定合同,我等到2月6号那天问销售人员,她就拿了一个电话号码给我,让我本人自己与其联系,当时我也与其联系了,经过多次沟通后,装修公司说装修费用太低,无法装修,后续又经过协商增加了5000元的打墙费用及其他的费用,3月6日销售与我沟通后我也同意了,但是又等了十多天一直没有装修公司的回复电话说装修房子的事,我于3月18日这天我又打了装修公司电话询问装修事宜,装修公司人员直接给我说不装修了,后续我又将此事告知销售人员,销售人员说他们去联系然后给通知,到又等了半个多月一直没有消息,说等公司通知,我希望有关领导出面,让金科按2022年1月份的价格退还我多余的装修资金,让我自己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达州理政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4-04 10:52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反馈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4-13 17:40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咨询的“渠县金科集美东方欺诈销售”的问题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我单位工作人员已与您本人取得联系,问题中反映的行为属房地产装修合同方面问题而非销售中的欺诈行为。
经办单位: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办人及联系电话:唐本渠13981467338
2023月4月13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渠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4-14 15:25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金科集美东方项目共有15户业主签订了精装修补充协议,由开发企业委托装修公司负责房屋精装修。目前,15户业主中有8户业主不愿继续执行装修协议希望开发企业退还定金后自行装修房屋,仅有7户业主愿意继续执行装修协议,开发企业正在积极与装修公司沟通协商力争尽快履行合同,为业主装修房屋。
感谢您的来信!如有未尽事宜,可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办反映咨询,联系电话:0818-7322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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