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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求助】小学入学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4-03 20:30 已回复

  1. 请问都江堰市胥家社区户籍跨区域在都江堰灌口街道买房想在都江堰城区登记入学,在办理小学入学登记是是否应该走随迁子女通道;

  2. 如果是填报随迁入学,网上填报的时候会提示“申请人类型是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户籍区县与居住证(地)区县不能是同一区县”,应该如何填报随迁信息?

  3. 如果不是随迁办理想要在都江堰城区入学应该走什么通道办理入学?


  以上,感谢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都江堰市教育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4-06 09:39

家长: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都江堰市教育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本地户籍入学
我市公办小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本校划片范围内每一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
二、随迁子女入学
为依法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我市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以流动人员“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的原则,根据《都江堰市关于做好来我市就业人员和我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都教发〔2022〕48号)规定,我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都江堰市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户籍为大成都以外的,提供四川省居住证(截至申请当年4月1日上溯6个月连续居住)。
申请人户籍为大成都以内的,提供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的相关居住材料(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不动产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等)。
3.与我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我市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我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不在同一户籍的还需提交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符合以上条件,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以上情况于2023年4月4日13:17,与您联系,告知处理意见,您表示知晓。如需进一步了解有关入学政策,可拨打都江堰市教育局教育科电话:028-87137687。

都江堰市教育局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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