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新都区 » 新都新繁十年无房人员,求租农村宅基地建房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三农 求助】新都新繁十年无房人员,求租农村宅基地建房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4-02 12:34 已回复

新都新繁民安村人员,12年结婚迁入民安村,15年离婚,我自己带着娃娃,属于净身出户,一直带着娃娃生活,由于娃娃读按户口分,没办法只能在学习边上租房住,一直到现在五六年了,居无定所。属于村集体成员缺没有自己的家,没有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实在可笑。离婚了也分了户口,就是没有自己的家,希望有关领导能帮我坚决一下,我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去申请宅基地建房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都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4-10 16:42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新繁街道办事处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应当以户为单位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宅基地申请依法经农村村民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范围内公示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以上情况新繁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于2023年4月6日与您电话联系,并告知您。若您有疑问,可直接到新繁街道农业服务中心或拨打83080444进行咨询投诉。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