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新兴街道梅家村6组土地流转租用后,原有的宅基地面积除了修安置房后村上将土地变卖。这种情况村民该如何处理!!!!!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新兴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所参与的项目是四川天府新区新兴街道梅家村6组原图斑整治项目。前期项目涉及村民自愿参与了土地整理项目,签订了搬迁协议,享受住房安置。该项目严格按照原图斑整治推进流程,先建安置房确保农民安置,除去安置用地结余集体建设用地,由村小组进行初始登记,登记后上报公园城市建设局,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挂牌流转40年使用权,不存在您反映的土地变卖的问题。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4月4日与您联系。
这个问题应该是村上最开始没有给老百姓说清楚,因为这个项目从开始到现在只组织过两次会议。并且开始签协议时村上给大家说的是草签协议。但是草签的时候就把我们所有的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就全部收上去了。至于很多问题没有解释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