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
岳池县梧桐郡交房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现开发商延期交房至2023年3月29日,延期交房理由是疫情原因导致,因此无延期赔偿。请问因疫情导致延期三个月是否合理,政府部门是否有下发相关停工停产文件,如有相关文件,具体停工停产日期是多久至多久?
烦请回复,谢谢!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并安排相关人员办理。
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3日
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岳池县梧桐郡小区与业主约定交房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在修建过程中受新冠疫情影响,导致该项目交房时间延期至2023年3月29日。根据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的广市建局〔2020〕55号文件规定,对因新冠肺炎情况导致建设工期实际延误的项目,发包人应根据实际延误情况合理顺延工期,计算违约金时扣减因疫情防控直接导致的延误时间。若您对开发企业延期交房时间存在异议,建议您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理解和帮助。
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