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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内江酒店拖欠社保医保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3-22 04:49 已回复

成都国立实业有限公司内江分公司(内江滨江假日酒店)拖欠员工社保,医保问题一直未解决,一直没人去处理,政府我们该咋办?多次反应均未解决此问题。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内江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3-27 17:01

此件已交办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待办理结果。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市中区税务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3-31 15:55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23年3月27日在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市中区税务局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成都国立实业有限公司内江滨江假日酒店(以下简称“内江滨江假日酒店”)存在未按规定为您购买社保的行为。经查询,内江滨江假日酒店已于2018年6月14日在内江市市中区税务局注销。目前暂未接收到内江滨江假日酒店关于您的社保缴费有效推送数据,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人社厅 财政厅 医疗保障局4部门《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规定:“二、征收方式(一)企业继续通过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经办服务大厅、网厅等现有方式和渠道申报人员、工资等情况,经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核定应缴费额后,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纳社会保险费。”目前实行的是“人社核定,税务征收”的社保费征收模式,即由人社、医保部门计算单位应缴费数据,然后通过交互系统传递数据给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实施征收。因税务系统内未接收到人社、医保部门推送的内江滨江假日酒店关于您的缴费数据,税务暂不能采取相关征缴措施。
另外,经联系内江市市中区社保中心、医保中心确认核实,您2016年12月至2018年6月的社保费和所属期2016年12月至2017年11月的医保费处于欠费状态。根据企业社保划转税务机关征收的划转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规定:“自2020年11月1日起,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划转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在划转税务征收前的历史欠费按照《四川省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协作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于历史欠费(费款所属期在征收职权划转前的未缴费款),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税务部门要加强配合,在用人单位主动补缴的前提下,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核定、推送补缴欠费信息后,税务部门根据接收的核定缴费信息进行追缴征收。”由此,对历史欠费,在企业主动补缴的前提下,社保经办机构推送补缴历史欠费核定信息至税务机关,税务部门完成征收,但目前内江滨江假日酒店暂未与人社、医保部门对补缴费款达成一致,未形成该笔费款的推送数据。
如果您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反映和咨询市中区税务局(0832-2178170)。
感谢您对市中区税务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市中区税务局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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