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天府新区永兴街道红花村村民,现家中有两位90岁老人,起居饮食都需要照顾,原来是两弟兄各负责一位,但是前几年兄弟因病去世,理论上由弟媳及其家人继续履行赡养义务。但是弟媳在我兄弟去世后不久就重新结婚组建家庭,近几年对老人的赡养问题不闻不理,没有尽到一点赡养的义务,还到处散播谣言,中伤我们家人。近几年期间,两位老人的生活起居一直是由我们照顾的!
目前的情况是,其中一位老人的户口还在弟媳的户口本上,由于弟媳近几年长时间都未尽到赡养责任和义务,我们要求把老人的户口及相关土地转移到我们户口这边(同村转移),请相关部门及领导予以协调,十分感谢。
另外,如若拆迁,老人户口在弟媳户口簿上,身份证在我们这里,这种情况下拆迁补偿 是算在弟媳那边,还是我们这边?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安分局、永兴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永兴街道红花村调解委员会立即联系了您,双方当事人皆同意坐下协商解决老人的赡养事宜,经征求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不迁老人户口,协商好了赡养事宜,拟订赡养协议,双方按照赡养协议履行赡养义务;因您提供家庭信息情况不完整,您可携带相关成员户口簿、房屋确权资料到永兴街道拆迁办现场咨询。
公安分局联系您,了解情况后告知: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永兴街道红花村属于引大济岷工程建设征地范围,该范围内禁止迁入人口。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28-85633116或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进行问题答疑。
以上情况于2023年3月22日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