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下有关部门领导!四川泸州东升街道贤达集体贤达中央公园逾期交房!本人在2020年1月在贤达集团购买了一套住房房号为15栋-1-1501,合同交房日期是2022年9.27日。后来逾期4次交房日期分别为(第一次2022年9月27日第二次交房是在2022年12月26日第三次交房日期是2023年2月10日)第四次才发出接房通知时间是2023年3月20日,在(2022年12月26日贤达集团违规对业主拒不通知、没有书面文件的形式对业主予以告知延期接房事宜!)现如今贤达集团开发商以不可抗拒的因素违约了合同预期交房对业主赔付条款!想请问有关部门及相关领导贤达集团对广大业主消费者做法是否合理!请有关部门领导核实是否存在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延期接房事宜!不可抗拒的因素条件存在什么方面原因!请领导予以核实贤达集团做法是否受托。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根据你们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相关约定条款,由双方先行协商解决逾期交房事议,若协商解决不成的,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相关情况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沟通。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纳溪区住建局房管股,电话:0830-4255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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