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能够得到公平正义的解决的,人民走法院来不是走程序,而是解决问题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反馈如下: 您所反映的案件,已由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一审、我院二审,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23年1月12日作出(2022)川民申9161号裁定驳回您的再审申请,请您息诉服判。如您对判决有意见,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