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22年7月入职卡德森(成都)精酿啤酒有限公司,入职后公司未与我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在11月中旬,公司以冬季属于啤酒业务淡季为由,强制所有员工签订《停薪留职》协议,停薪周期(2022年11月16日至2023年2月2日),因本人不同意该协议,因此未在协议上签字,结果公司未按照正常情况发放2022年11月16日至2023年3月10日期间的工资,2023年3月中上旬,公司再次以本岗位超员为由,以缓发工资、调岗降薪、安排人交接工作、移除工作群等卑劣手段步步紧逼(以上有录音聊天证据),强制要求本人离职,并不给与任何的经济补偿。同时该公司存在偷税漏税情况(工资通过微信的方式进行发放),本人在此诉求如下:
1、按照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针对未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月起按照双倍工资给予补偿;
2、补发2022年11月16日至2023年3月10日期间的正常工资;
3、针对公司要求强制离职,给予2个月的补偿(N+1);
4、请税务局对公司偷税漏税情况进行查处(工资通过个人微信等方式发放);
以上请劳动监察部门及税务局的领导能为打工人做主,杜绝个别企业违法及偷税漏税行为。不要给我打电话沟通,直接在这上面回复处理结果。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武侯区人社局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0日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电!您所反映的问题,武侯区人社局高度重视,立即交由相关科室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所反映卡德森啤酒与您的赔偿相关问题,我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3月22日15时54分与您联系,建议您申请劳动仲裁来处理您的问题,您表示知晓。(武侯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武科西五路360号二栋三单元314;电话:85068373)。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3月22日15时54分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
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