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3年参加工作,2006年在职考取硕士研究生后辞职,2016年在职考取博士研究生后辞职,请问,硕士、博士全日制学习期间是否算工龄?目前是事业编单位公务员身份,计算工龄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是否可以依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劳动部、人事部关于博士和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生学习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